摘要
在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的筹资投劳先后经历三个阶段:1999年以前强调现金和劳动力高投入,要求农民投资(含以物折资)比例占中央财政资金的100%,且劳平投工达到30个工日以上,农民反映负担太重;1999年-2003年,要求农民筹资投劳占中央财政资金的100%,其中50%为现金投入(含以物折资),50%为以劳折资,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农民仍反映现金负担仍然较重。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5年第4期55-56,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