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经中央同意,2004年8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通知》。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踊跃地参加了优秀建设者评选活动。4个月来,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企业党组织申请、地市推荐、省级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认定、省级党委同意、新闻媒体公示等程序,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已评选出首届100名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出处
《中国工商》
2005年第1期52-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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