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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收费难成 银行救命稻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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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个多月前,北京的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一条消息,北京建设银行开始向持有龙卡的用户在跨行ATM机上提款时收取每笔2元的手续费,对异地跨行的交易每笔收取交易金的千分之五加2元,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五不足1元按1元计算。这一政策的出台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关于此次收费是否合理的讨论在社会各界展开,同时也将银行收费这一敏感的话题如此近距离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其实关于银行收费的话题早在2001年就已经提了出来。2001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一次对银行开展中间业务作了初步的限定。但由于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如何开展相关业务做出具体的操作方式,因此之后各商业银行并没有大规模开展相关业务。2002年4月一起上海的民事诉讼第一次将银行收费的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4月初,上海的一名律师到花旗银行某分行存款800美元时,被告知花旗银行提供个人理财服务,5000美元以下的活期存款须缴纳每月6美元的服务费。而律师认为,假如6美元是“理财服务费”,则是捆绑在存款业务上销售。假如6美元是存款手续费,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存款有息,手续费高于存款利息,不合规定。虽然最后的判决结果支持了花旗银行,但关于银行收费的争论却愈演愈烈。
作者 黄韦艳
出处 《中国工商》 2002年第10期100-101,共2页 China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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