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滁州实行村务报告日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规范村“两委”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实行对务报告日制度。规定村务报告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报告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驻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应分别向群众报告前阶段各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机构地区 滁州市委组织部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7-1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