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的有关问题及防治措施。方法:对1997年1月~2003年6月我院收治的应用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的23例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多发在12周内,少数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及黄疸,多数无临床表现。轻者不停用抗结核药而加用保肝药治疗,重者停用抗结核药并加用保肝药治疗,23例肝功均恢复正常。结论:对结核患者,特别是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的高危结核患者,应加强肝功监测,并视具体情况给予预防性保肝。
出处
《中国药业》
CAS
2004年第8期73-74,共2页
China Pharmaceut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