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Trips协议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倡议下建立的,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最高标准的协议、我国已加入WTO;《著作权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法》已按Trips协议标准进行修改。但在立法与执法方面与Trips协议还有一定差异,本文是从立法与执法方面对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法进行比较与分析。
出处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41-42,共2页
Journal of Adults Education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