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作为与公司、合同并列的市场三大经济支柱之一,其流通性是其生命力所在,而票据流通性的根本保障是票据无因性。无因性作为票据法的基本原则,早已被各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所普遍承认。但随着我国票据法的颁布,该原则至今仍未在我国达成共识。本文在分析票据无因性基本范畴与我国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被突破这一观点进行探讨。
出处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99-102,共4页
Journal of Adults Education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