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犯罪学研究表明,犯罪不仅仅是一种与社会的组织和运作相联系的社会现象,它同时也是一种个体现象。从宏观角度讲,犯罪有着自身的结构和变化,它与社会的其他各种大量发生的现象有着变化多端的因果关系;从微观的角度讲,犯罪是一定的人格对一定情景的反应。所以,预防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社会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预防。笔者主张结合国内的犯罪预防理论,借鉴国外的环境预防、社区预防、情景预防和警察预防等理论,并引进保安处分机制,确立轻轻重重的预防理论体系。
出处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43-145,共3页
Journal of Adults Education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