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为何赔偿

Credit&Honest:the Prerequisite of the Insurance Contract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介绍 梁某通过保险代理人张某(系韩某的侄子)为其夫韩某购买了一份保险.据张某介绍,该险种保费低,保障高,如果交了10年保费,没有风险就可以转为养老险.梁某当场缴纳了700余元的首期保费,张某给梁某出具了一张临时收据,说正式保单随后拿来.因为是亲戚,张某又曾为其办过几份保险,梁某也没有考虑太多,从缴纳首期保费直到韩某身亡近1年的时间里,梁某都未向张某要正式保单.
作者 黄生亮
出处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116-118,共3页 The Chinese Bank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