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媒体报道,随着宏观调控进行,民间借贷再度活跃.有学者分析认为"民间借贷活跃,那是有市场需求,因此,应允许地下钱庄合法化和公开化.让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和公开化,一是可以填补我国县及县级以下金融机构的短缺,为中小企业提供合法的融资渠道,满足其发展的需要;二是有利于规范和监管民间金融机构的运作,防止坑蒙拐骗的现象发生;三是有利于民间金融机构按经济规律运行和开展竞争,防止高利贷的产生;四是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民间资本的流动".
出处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12-13,共2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