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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职工生孩子费用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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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市政府第154号令正式对外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面对媒体郑重做出这一“承诺”。根据该生育保险规定,企业需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为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范围,生育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由公费医疗经费支付。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005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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