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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两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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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有两条特别条款,一个是议定书认为中国在入世15年后享有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另一个就是在12年内WTO成员有权力对从中国进口增长过快的产品采取保护措施.因为这个条款不是对中国企业的歧视,也不是意识形态作祟,而是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一种保护本国企业的技术手段,美国人称之为"防火墙".目前,运用这两个"防火墙"最频繁的国家是欧盟和美国,而美国作为始作俑者,更是深谙此道.
作者 王玉春
出处 《中国海关》 2005年第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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