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纲要》和《课程标准》提出的“自主、合作、探究”教学,实际上应该是一种教学模式。由于官方文件时至今日尚未名正言顺地认定它,故导致生成“自主、合作、探究”教学模式的步伐减缓,课程标准不能顺利落实。生成和推广“过程完整化教学模式”[1]的过程,令人深切地体会到生成新型教学模式的重要性。如果不提供新教学模式,我国教师很难摆脱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课程改革很难推进。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5年第2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