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在对建筑物进行消防审核及日常管理中,发现国家消防规范中有许多条款规定得不详细,在执行规范时有许多的疑惑。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现实社会迫切需要一部新的或全新理念的规范,以便更准确的指导投资者设置消防设施,在有效地保证建筑物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笔者建议国家规范每隔4至5年应根据我国的不同区域进行一次调整或分区域设定规范,以与我国各地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相适应。
出处
《消防科学与技术》
CAS
2005年第B03期15-17,共3页
F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