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2004年3月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为"阳光工程").阳光工程是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非农产业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2.5亿元,计划对250万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补助.阳光工程还以面向社会公开竞争的原则,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为"培训基地").目前培训基地已覆盖了全国26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在内的1393个县(市、区).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8-4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