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 ,关于权力结构的认识停留在近代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学说”所作出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规定上 ,张康之教授在其新著中提出了新的分类法 ,把权力分为抽象权力和具体权力。这个新分类法是基于中国语境和现实而思考作出的 ,不仅在理论上实现了对“三权学说”的超越 ,而且对于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改革中规划权力制约的路径来说 ,也意味着一种新的、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方案的提出。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2期91-96,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