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起诉案件的听证是指检察委员会对于审查起诉部门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辩解,听取公安机关及发案单位的意见的一种内部工作制度。刑诉法明文规定,检察机关独立行使不起诉决定权。为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确保权力行使的准确性,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听证是一项有益的改革措施。由于尚乏先例可循,该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必然存在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出处
《广东法学》
2000年第2期89-92,共4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