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摒弃封建陈规陋习——由果洛地区赔“命价”、赔“血价”谈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民族地区的法律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是巩固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必不可少的条件。近年来,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少令人费解,而且十分棘手的问题,
作者 马万英
机构地区 青海果洛
出处 《青海检察》 2000年第3期11-14,共4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