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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区(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区(县)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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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三条增加了非常重要的一款,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写进根本大法,使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法定化,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非凡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 张金泉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1年第1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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