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元月17日至20日,对广西柳州市峨嵋小区的2OO多住户来说是“黑暗”的日子,由于小区内近半数住户不愿交物业管理费(其中包括每户每月1元的公用电费),小区物业管理处以“再也无钱垫交电费”为由,将小区内路灯等一切公用用电设施全部切断,小区住户面对连续4天的“黑暗”生活再也按捺不住了,元月21日,由小区居民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管理处协商,达成“自元月16日以后,每户每月1元的公用电费全部由业主委员会催缴”的协定。
出处
《社区》
2002年第21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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