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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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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交通事业不断发展,私人拥有交通工具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元明同志认为如何确定该类案件的赔偿主体,是审理好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件,使被害人通过司法救助得以实现经济补偿的关键。
出处 《四川审判》 2002年第2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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