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被害人的民事诉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现行法律虽有规定,但尚不足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处理该类各种案件的需要,加之人们对这些规定在理解与适用上的分歧,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和造成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困惑。西安市秦电物资经贸公司诉农行鞍山市支行千山营业所票据结算纠纷案就是典型的例证。结合本案的实际诉讼过程,就刑事被害人民事诉权的立法之现状,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刑事被害人民事诉权的法律保护制度。
出处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2年第1期53-54,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