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配合法学专业本科生民法教学改革,促进民法课程的建设,应对罗马法教学进行改革,强化民法学教学与罗马法学教学的相互配合和促进.为此,不仅应对罗马法的教学目标进行明确定位,其目标在于使学生了解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的联系,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掌握现代民法理论,而且应以此为指导,对罗马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性质、开课时间以及课时量等方面进行改革.
出处
《高教研究与实践》
2005年第1期34-37,共4页
Research and Practice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