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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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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透露,2005年我国将首次采取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有关规定将于近日出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对列入公告的重大危险源,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5年第3期25-25,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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