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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折扣”,算不算“单位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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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5月初,广西的一些媒体上刊载了一条消息:200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作出了判决:玉林市中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5万元;该院院长陆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玉林市中医院退还违法所得45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作者 陆铁琳
出处 《中国卫生》 2004年第9期30-33,共4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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