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防患于未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现实表明,贸易欺诈事后补救渠道少、效果不理想,所以,要想在外贸中减少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防范环节上多做工作。 国际贸易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但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卖方诈骗,如空头提单;另一类是买方诈骗,如恶意拒付。由于国际贸易具有货物标的数额较大、辅助费用(如运费保险等)较高、赔偿索赔较难等特点,一旦中国企业被骗,后果往往是难以弥补的。因此,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提高警惕、规避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比怎样寻求国际贸易伙伴更需重视的问题。
出处 《中国海关》 2004年第9期14-17,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