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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法律问题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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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预售合同属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签订时,房屋尚未竣工,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有一个“成长”过程,但双方签约行为仍属买卖行为。购房者支付价款为了取得房屋所有权,开发商接受价款负有交付房屋的义务。预售合同有关付款、标的物交付、权利担保、瑕疵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与一般买卖合同相同。实践中如遇到预售合同纠纷缺乏专门法律规定时,应按买卖合同一般规定处理。
出处 《蜀都房地产》 2004年第A0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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