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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包装标签有效期标示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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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所有药品(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等)均应在其包装标签上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更改有效期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按劣药进行处理。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包装标签上有效期的标示,避免造成误解,现将有关问题探讨如下:
作者 何卫民
出处 《中华当代医学》 2005年第1期78-79,共2页 Chinese Modern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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