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药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可见,临床药学已成为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但能否切实、有效地开展临床药学,除了有赖于临床药师制的建立以外,更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人去贯彻执行,因而有必要设置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门槛。为此,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的专家们草拟了《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条件》并投寄本刊,希望刊发后引起医院药学界的共同探讨,以求得共识。
出处
《中国药房》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484-487,共4页
China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