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费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合法 拥有的收费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债权人提供的一 种权利质押担保方式。这种担保方式最先表现为公 路、桥梁、建筑物等不动产收费或收益权,其后扩大 到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供热、通讯、网络、教 育、医疗、旅游景点门票等收费权,这种担保方式以 其支出费用成本少、手续简便、收入来源稳定、履约 能力较强等优势,受到借款人和银行的欢迎,在商 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发展较快。但是,我国目前法律、 法规对这种质押的操作尚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银 行在办理该项业务中还有不少顾虑,为有效防范可 能出现的风险,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有必要从法律 的角度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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