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的三个亮点——一位牧师的解读
出处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59-59,共1页
China 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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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教事务条例》问答(四)[J].中国宗教,2005(12):51-51.
-
2可喜的一步 重要的进展[J].中国穆斯林,2005(1):5-5.
-
3吴克勤.整合资源 主动服务 促进发展[J].中国妇运,2004(9):24-26.
-
4为什么不得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宗教活动?[J].当代兵团,2016,0(18):41-41.
-
5本刊综合.为什么不得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宗教活动?[J].当代兵团,2017,0(2):47-47.
-
6本刊综合.《宗教事务条例》对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J].当代兵团,2017,0(4):46-46.
-
7朱晓林.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宗教工作[J].中国宗教,2006(7):55-57.
-
8宗教事务条例[J].内蒙古政报,2005(3):10-13.
-
9《宗教事务条例》问答(三)[J].中国宗教,2005(11):66-66.
-
10洪书永.明确信教公民和宗教团体自身权利和义务[J].天风,2005(3):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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