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企业最需要的权益就是私有财产权。如果民营企业私有财产权得不到保护.其他权益无从谈起。今年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条款.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反响。作为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以铭为了此条款在宪法修正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多年来建言献策,不懈努力。前不久,在北京召开“2004中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高厦论坛“上。王以铭就今年宪法修正以及民营企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了见解独特,内容丰富的专题发言。本刊根据录音,节选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特予发表.以飨读者。
出处
《中国工商》
2004年第11期64-6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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