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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及相关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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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2004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5年内取消农业税。今年以来,国家已宣布取消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的农业税,对湖北等8个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农业税税率分别降低3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北京、福建、武汉等省市相继还自行取消了农业税,咸安区对剩下的4个百分点的农业税也实行了即征即返。
作者 吴裕舜 乐坤
出处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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