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广东省制定《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中一些需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胜任又不需要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的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受聘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拟任职务所必须的任职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党政机关同职级人员的待遇。聘任期一般为3至5年,聘任期满领导职务自然解除。工作需要且受聘人员又胜任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出处
《党建研究》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62-6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