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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农业税 谁是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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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所在的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1年与某乡几个村的农户签订了数百亩农地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租金、租赁期限和土地用途,并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承担所租土地的农业税.合同签订时也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2004年,根据国家减免农业税的政策规定,当地政府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税的征收比例.农民认为国家减免农业税的受益者是作为土地出租者的农户,公司应当通过增加租金的方式将国家减免税收的那部分收益转移给农户.
作者 王春平
出处 《新农业》 2005年第4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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