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基金会属于非营利组织范畴。这个界定把慈善事业与营利事业区分开来,突出了慈善基金会的特殊性,但这种区分容易给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即慈善基金会因其拥有的道德优势而与企业分属不同的领域,由此得出的一个基本推论是,慈善基金会的运作机制根本不同于企业的运行机制。这种观念不利于慈善基金会的实际管理和运作。作者认为,随着时代“制高点”由政府转移到市场,慈善基金会也面临“再造”契机,即学习企业管理经验,努力成长为有效率的组织。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44-47,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