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发展的重要资源。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是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在这个制度下,农民获得了很大的生产自主经营权。然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面临不易克服的难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限极不稳定,土地权属不明晰。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理论和江苏省近年的实践探索来看,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按照温家宝总理近期“永远不变”的指示下决心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地固定给广大农民,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这是农村土地权利理性的复归!要做到这一步,现有的法律构架及农村土地管理体系,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农村土承包管理法制化,明晰土地权属,切实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权更准确的内涵并有效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正是我们必须认真破解的一大难题。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05年第4期8-9,共2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