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体制和机构设立中,司法是被多数国家视为"个人自由的保护者"而建立的.法国宪法第6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无故被拘留,作为个人自由保护者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保证尊重这个原则."美国也认为,独立的司法"可视为人民维护公正与安全的支柱","法官之独立对保卫宪法与人权亦具同样重要意义".因此,作为自由价值的体现者,在利益冲突和纽结面前,司法权的使命在于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从确保公正价值的实现.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4期27-30,共4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