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200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布了<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简称<冰箱标识规则>)和<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简称<空调标识规则>),并宣布自2005年3月1日起将率先从冰箱、空调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5年第2期49-50,共2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