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法人作为公众人物
出处
《今传媒》
2005年第4期24-25,共2页
Today's Mass Media
-
1傅晓.英国的法律是如何成功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15(3):74-75.
-
2孙旭培.舆论监督与法人名誉权的保护[J].中国工商,2004(8):98-99.
-
3程磊.物业服务公司法人名誉权不可侵犯[J].城市开发(物业管理),2011(5):68-69.
-
4周吉平.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6):4-6.
-
5何英.从“中国产品威胁论”透视全球化下中国民族工业生存困境[J].全国商情,2008(B10):8-9.
-
6弱势的品牌[J].经济展望,2012(7):184-184.
-
7曹海丽.深发展交易涉及境外司法诉讼[J].财经,2003(12):10-11.
-
8唐会忠.全面履行审计职责 强力推动依法治国[J].中国审计,2015,0(1):40-41. 被引量:1
-
9杨平,李炼.国有企业改革之我见——由MBO引起的一点思考[J].特区经济,2005(4):127-128. 被引量:1
-
10崔征.CSR新闻[J].WTO经济导刊,2006(10):8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