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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与第六十二条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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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与第六十二条“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是否矛盾,应如何理解?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5年第1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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