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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的公证赔偿制度说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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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德国,1918年立法制定了公证保险赔偿制度.德国公证赔偿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公证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原因是公证赔偿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作者 王继华
机构地区 国信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1期11-12,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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