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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的三个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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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对收养公证三个历史阶段的划分 (一)"政策性调整阶段".从1982年国家公证制度的恢复到1992年4月我国第一部<收养法>正式实施,这一时期为收养公证的"政策性调整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收养公证是靠单一的国家政策及一些司法解释来办理的.
作者 孙冬利
机构地区 大庆市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1期36-38,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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