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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试水“两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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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院“两权分离”改革模式:明晰产权,落实经营者的责任制,以契约的形式约定政府与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在卫生院产权形式不改变的前提下,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改变卫生院的所有者、经营者、监管者等都由政府承担的单一运行模式,即卫生院所有权主体还是政府(或是卫生行政部门),政府把经营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落实给经营者。
出处 《中国卫生》 2005年第2期35-37,共3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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