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镇江市京口区出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办法,并成立专项资金对参加培训的农民予以补助。该办法规定:接受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分别按平均每期每人30元和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此外,对组织农村劳动力输出且劳务用工合同在6个月以上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等机构,每新增输出1人,按每人不超过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但如果培训机构培训农民的转移就业率低于50%,其下年度参与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资格将会被取消。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63-63,共1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