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循环经济是二十世纪末产生的新理念, 并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最佳途径, 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对此尚处于认识和起步、尝试阶段, 因此, 在立足本国环境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情况和要求的基础上, 有条件、有选择地借鉴国外实践经验, 最大限度地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和无害化, 这对于一个资源相对贫乏、整体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泱泱大国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要达到上述目的, 离不开政策及法律的颁行和保障, 我国应从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以及相关专项立法等各层面对循环经济加以确认和规范, 并在制度上予以正确的引导和充分的保障。
出处
《湖南商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