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行政法理论受国外相关理论影响构成行政机关“中心论”,使行政法范围相对狭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建立协调制约的政治关系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实施宪法的、各种政治关系相互协调制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理论。新宪法关于“三个文明”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基本精神,为中国行政法理论提供了法律根据,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也为中国行政法理论提供了现实根据。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74-79,共6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批准号:2003E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