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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情形暂停土地审批提高集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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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浙江省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土地审批:已撤销的开发区(园区)仍有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织机构存在的;擅自增设或扩大开发区(园区)范围和开发区(园区)仍在独立行使土地管理权的;查实有成片该复耕的土地尚未有效复耕的;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
出处 《浙江经济》 2005年第6期64-64,共1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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