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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令禁止进口沉积铜等七种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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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下列7种废物:一是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二是废汽车钢铁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三是沉积铜(泥铜);四是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游戏机);五是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作者 金科
出处 《再生资源研究》 2005年第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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