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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楼市14种行为属“价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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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物价检查部门近日决定加强全市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代理销售、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的经营者,有哄抬商品房价格、服务不标价,标价内容不全等行为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整顿中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整改。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出处 《上海住宅》 2005年第4期78-78,共1页 Shanghai Ho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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